为全面推进“全省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城镇文明程度,提升城镇品位和对外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我们需要创新巩固提升内容,拓展巩固领域,丰富巩固手段,加大巩固力度,全面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确保2020年“全省文明城市”得到巩固提升。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制订具体的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全方位、多角度、高密度的宣传报道,形成持续、集中的巩固提升舆论声势,推动农村各项巩固提升工作顺利进行。要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的作用,通过开辟专门的版面和时段,开设专栏、专题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巩固提升氛围。
加强协调配合,共建文明城市。“全省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巩固提升工作要求高、任务重,各村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又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在巩固提升工作中,群策群力,整合资源,确保“全省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加大经费投入,提供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要把“全省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巩固提升工作提供经费保障,确保巩固提升工作所需的各类经费及时到位。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各项硬件和软件指标达到考核标准。
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各级分管领导要督查所分管的部门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村镇建设中心要对照责任目标,及时掌握巩固提升工作进展,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工作督查和调度,将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要把巩固提升工作进展情况作为监督重点。督察组每月对各村、各单位的指标任务模拟测评,对各责任村及单位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掌握巩固提升工作情况、落实责任追究、确定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各村、各单位履行职责、推进工作、完成任务的情况以定期和不定期形式进行督查,对出色完成巩固提升任务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影响到巩固提升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要进行问责追究,问题突出的要追究主要相关人员责任。(贵州省黎平县洪州镇人民政府 杨秀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