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学习 > 文选 > 正文

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020-04-30 11:12:27 | 来源: 中廉在线

4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时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接下来要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紧绷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这根弦,不停顿、不大意、不放松,坚决克服面临的困难挑战,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启新的奋斗征程。

注重党建引领“开好头”。围绕坚持抓党建促脱贫、促乡村振兴,将“一抓双促”作为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和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坚持党委统筹、支部引领、党员带头、社会参与,抓住党员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因地制宜,以农民种养殖合作社为依托,以扶贫产业为载体,带领广大群众破除“等、靠、要”思想,树立敢闯敢试的新观念,增强主动担当、主动发展的意识和自身发展动力,实现村集体经济发展创新突破。

注重问题导向“求实效”。聚焦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面临的实际问题,着力在通“堵点”、解“痛点”、破“难点”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工作精准度。针对部分贫困群众不愿发展、不会发展、不敢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现状,坚持志智双扶,有效落实“讲习所”强农扶农惠农政策宣讲、小额贴息贷款扶持、就业技能培训等多项务实措施,持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疏通他们自主发展资金短缺、资源匮乏的“堵点”和发展门路少、就业渠道窄的“痛点”,帮助贫困群众从“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转变,逐步解决贫困群众“等靠要”“发展难”等问题。

注重队伍建设“强保障”。持续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并与落实“三会一课”“固定党日”等基本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解决村务公开不及时、事务管理不民主等问题。将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履职情况作为选拔任用、激励奖惩的重要标准,对工作实绩突出、成效明显的,在评先选优、表彰奖励、推荐后备干部时优先考虑,进一步激发了党员干部为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委组织部 黄金芳)

责任编辑:李巧珊
手机版
相关阅读
点击排行
编辑推荐
精彩图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本站所刊登的视频﹑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廉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值班电话: 13031055678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41149号-1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041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