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突出位置,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对党员干部提出了一系列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再一次强调了“要强化警示教育,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中充满敬畏、手中拿着戒尺”。作为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党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能不能时时保持一颗“敬畏之心”,能不能用好自己的“戒尺”,这不但关系到自身的道德品质,也关系到建设强国、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
纪律是一把“戒尺”,它既是党员领导干部自我管理的准绳,又是其所要遵守的准则。要做到知所畏,知所止,还要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时时将自己的纪律“戒尺”牢牢记在心中。目前,全党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党纪学习教育。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加强对党内法规的学习,使其取得实效。更注重将其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之中,将正面和负面警示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身边的人和事对自己进行教育,让自己的脸出汗,时刻敲响自己的思想警钟,让自己时刻保持纪律的弦,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将自律的要求变成自己的内心追求,让严守纪律规矩变成一种深入骨髓、融入血液的自觉修养。更多地注意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全面管理和经常性的监督,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用严的办法管好干部,用严的制度管好干部,用严的制度管好干部。
反腐倡廉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拒腐防变只有进行时。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党员干部要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下功夫,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设身处地地把自己放在职责和工作中,握紧手里的戒尺,时刻调整自己的思想坐标,调整行为的方向,绷紧作风的弦。更要注重诚心正心,把党纪的学习变成增强党性的进程,勤拂“思想尘”,常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拧紧三观“总开关”,练就拒腐防变、正气充盈的“金刚不坏之身”。(万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