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有言“来而不往非礼也”,酒在中国早已成为一种文化,产生过不少酒人、酒趣。但是周公也曾言:“无彝酒”“德将无醉”,意为不能经常饮酒。作为党员干部来说,更是如此,但是近年来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规饮酒案件频繁发生,给所有党员干部敲了一记警钟,说到底还是很多党员干部对党纪国法没有敬畏之心,对自己没有底线思维。
党员干部要加强对党纪国法的学习。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党纪国法就是最大的规矩。作为党员干部,如果不学习,思想意识就得不到提升,理想信念就会越来越薄弱,就容易迷失方向,抵不住诱惑,误入歧途。所以党员干部要不断学习党纪国法,增强敬畏之心,用理论武装头脑,塑造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不参加不必要的、别有用心的“酒局”,从意识最深处自觉筑牢思想防线。
党员干部要摒弃侥幸心理。大部分党员干部在饮酒问题上都有清醒的认识,但是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管不住自己,仍然存在侥幸心理,认为“我只喝了一点点啤酒,应该没事。”“人家这么热情,不喝的话不太好。”往往就是这样的侥幸心理,在半推半就间渐渐忘记了党纪国法,在推杯换盏间渐渐迷失自己,早已忘记了是否违规违纪,导致最后发生酒驾醉驾、工作日违规饮酒等违纪违法行为。党员干部必须清醒认识到,如果不能自律、自省,严格要求自己,最终就会在“杜康”中沉沦迷失,只有坚持“吾日三省吾身”,常常“照镜子、正衣冠”,坚持自我革命、自我约束、心存戒惧,才能做到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党员干部要坚守底线思想。近年来党员干部饮酒后违纪违法行为频繁发生,说到底就是心存侥幸“越红线”,酒壮英雄“破底线”。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争做为民服务的“排头兵”,俗话说:“畏法度者最快乐,守规矩者最自由。”不管是节假日,还是寻常每一天,都不能贪杯酗酒,应该时刻铭记使命,保持初心,在履职尽责中筑牢法纪意识,守住自己底线。(李建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