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某县纪委监委公布的一份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问题的公开通报引起广泛关注。有网友发现,该名干部在2022年8月15日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后,同年11月30日又参与了任职公示,随后升任镇党委书记。对此,有人质疑涉嫌酒驾官员“无损升职”破坏了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的权威性。(5月29日 极目新闻)
干部“带病上岗”不仅会腐蚀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还会动摇党的政治信任,甚至还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笔者认为,要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就要增强政治“健康意识”,不仅要从干部自身做起,相关单位也要完善干部选拔机制和问责机制。
一是干部自身要“强体魄”。干部在上岗前就要给自己牢固树立正确的政治观,要明辨是非,违法违纪的事情坚决不能做。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必须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政治观对照自己、改造自己、提高自己。作为党员干部,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解决好政治观问题,不但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增强自身身体素质来抵御“病毒”,保持健康。
二是各级单位要“勤打扫”。整体环境的“整洁”程度也是影响一个人身体健康与否的重要因素,维持干部的“身体健康”,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同样重要。要提高对“病”的诊断发现能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要始终把对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法制教育,引领党员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要注重对干部的日常教育,深入开展日常谈心谈话。充分利用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述职述廉等途径,加强对干部的日常跟踪了解,一旦发现干部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就要及时做出处理,进而防止“带病上岗”。
三是监督系统要“常体检”。打造良好的监督新机制,切实加强干部监督,将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纳入监督视野,细化监督指标和标准,明确监督范围和事项,在增强监督工作战略高度的同时,保证监督工作常态化。要严格落实监督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全面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详细记录各种会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环节情况,做到每个环节都可追溯、可倒查。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举报反映多的情况,单位要开展针对性的检查。做到及时发现“病灶”并进行“靶向治疗”。
四是问责机制要“疗效好”。进一步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明确干部“带病”的几种情形,比如对干部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而使用的,要追究推荐报送单位“一把手”的责任。对任何环节中出现故意隐瞒“病情”的都要加重处罚。同时要做到举一反三,对这些出现干部“带病上岗”或“带病提拔”情况的单位和主要领导,一方面是要引以为戒,督促其进行整改,同时也要把其所作所为作为负面典型,在一定范围予以通报警示。(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赢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