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欲熏心,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公司通过设立审批、获得经营许可、银行贷款发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曝光了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周高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这是典型的权力之伞严重倾斜的现象。
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然而,现实中却总有那么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公权力当成了个人追名逐利的私器,他们个人的利益在哪里,权力之伞就向哪里倾斜,一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家人、亲戚、朋友输送利益,让国家的公共资源最终流入了少数人腰包。权力之所以成为追名逐利的“遮阳伞”,表面看是利欲熏心,实质上还是理想信念丧失,忘记“为了谁”。权力之伞一旦沦为个人谋取私利的“遮阳伞”,不仅破坏社会公平,还严重污染地方政治生态,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责。权力绝非利益输送的“遮阳伞”,对利用职务便利、地位影响力作为遮羞布暗中搞利益输送的人和事,必须依纪依规依法予以打击,扶正权力这把伞。要扶正权力这把伞,领导干部必须严格区分公私界限,从思想上、行为上杜绝以权谋私;要自觉摒弃特权思想,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确保权利在阳光下运行;要习惯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宁听微词不要危险,时刻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防腐未然。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权力和责任是紧紧相连的,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尽多大的责任才会有多大的作为。如果一味把权力当成追名逐利的“遮阳伞”,即使遮得住一时,也遮不了长久,一旦被曝光,等待的必将是“立案审查调查”,自毁前程,让人唏嘘!(黄龙 四川省江油市花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