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常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好“监督执纪问责”和“忠诚干净担当”这十二个字,认真履行派驻监督职责,切实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既用纪律管党治党,又用法律管住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持续释放正风反腐的强大力量。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全会上强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纠治“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刹住了一些长期没有刹住的歪风,纠治了一些多年未除的顽瘴痼疾。纪检干部要与时俱进深刻理解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新判断,准确把握全会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从严追责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健全法规制度,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加强党内监督,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使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实现问责制度化、程序化、常态化,积极协助驻在部门党组抓好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督促检查各股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聚焦监督重点,发挥探头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全会上强调,经过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显著增强,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派驻纪检监察组要雷厉风行紧跟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步伐,紧扣县纪委工作部署,紧贴综合监督单位实际,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校准“探头”,精准发力,扎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重点加强对监督单位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充分利用系统内政治巡察成果,督促驻在党组抓好巡视整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查处违纪问题,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不断深化拓展,做细做实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全会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不辱使命拿出恒心和韧劲,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全面从严治党需要不断向纵深发展,派驻监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安排,也需要不断深化拓展。只有把功夫下在“深、细、实”上,效果才能呈现出来。要不断深化调研检查、集体约谈、驻点办公,瞪大眼睛、拉长耳朵,深入发现问题,加强对“树木”“森林”情况的分析研判。深化廉政教育,督促监督单位把以案促改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绷紧遵规守纪这根弦。同时要深化廉政风险防范,督促综合监督单位进一步查准、查实、查全风险点,制定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实现“探头”处处在、监督全覆盖。
强化追责问责,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的意识,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精准用力,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始终以严肃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其他重大违纪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以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切实把党的领导体现到工作的方方面面,完善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和问责通报机制,推动驻在部门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动履责、全力担责,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委组织部 王廷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