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结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1·15”审查调查安全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上,刘奇凡书记针对指出的案件查办质量不精不细的问题召开关于规范案件查办工作程序的学习会。
为规范案件查办的工作程序,提升审查调查的规范化、法制化水平,严把案件查办工作质量关,杜绝出现案件查办不精不细等问题。孙素英主任针对案件查办的方式、方法及关键原则进行了讲解,明确指出在案件查办中禁止出现指供、诱供、孤证等情况。关于指供、诱供与正常谈话的界限 问题、如何避免出现孤证的问题,第三纪检监察室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讨论交流,结合以往的工作总结出其中的不足和改进方法。会中孙素英主任提到: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案件查办过程,不能为突破案件就急于定性处理,更要注意作风问题,切忌傲慢无礼、蛮横霸道。
通过学习,该室工作人员在案件查办流程上有了新的认识,对照以往的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做到了学好看透、入心入脑,为该室今后的案件查办提供了有力保障。(赵梓翔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