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防控检测点呆了很久了,有家不能回,返程又要被拒收。联系好了的,为何现在无人认领?”2月13日、14日两天,湖北枣阳市王城镇村民丁某某一度无助,甚至绝望。
纪检监察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审查调查,最终查明丁某某有家不能回,是由5名党员干部失责失职造成的,最后全部受到党籍严肃处理。
2月13日上午,河南省唐河县安排救护车将因疫情防控滞留在外的枣阳市王城籍村民丁某某送至太平镇寺庄防控检测点。
枣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收到信息后,分别于2月13日11时许、2月14日10时许联系王城镇,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将丁某某接回隔离。
王城镇对疫情防控属地管理原则认识不到位,分管领导沟通协调不到位,镇到村的政令不畅,就接回丁某某一事,相关党员干部未予以重视,镇里问村里,村里等镇里,工作推诿,上下空转,存在慢作为、不作为、不负责等问题。只到市里反复督办,直到2月14日15时20分左右,镇村才将丁某某接回,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恶劣影响。
有岗必有责,失责必问责。经纪检监察机关审理认定:枣阳市王城镇党委副书记、党委政法委员张真宾,党委副书记周军等2人负有领导责任;陈店片区负责人侯东升,陈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左长友,王城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曾云峰等3人负有直接责任。
最终,5名责任人被“一锅端”。侯东升、左长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真宾、周军、曾云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湖北襄阳纪委监委 孟荣 涂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