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利用单位办理的通行证便利,尽点孝心,‘顺道’将岳父从城填接回到农村疗养防疫,没想到违反了疫期严防严控严管规定,群众反映强烈。我们都是党员,现已意识到所犯下的错误,愿意接受组织的任何处理……”
最终,湖北省襄阳市一在职党员干部鄢某及其岳父唐某念,均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审理后,分别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月19日,襄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群众反映:某县级退休党员干部唐某念,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自由来回城镇与农村,涉嫌“耍特权”,请求查处。
当天,襄阳市纪委授权驻地派出督导组成立专案组迅速展开调查核实。很快,事情真相浮出水面。
原来,2月18日下午,唐某念的女婿鄢某持因工作需要,在疫情防控指挥部办理的通行证,驾驶私家车,“顺道”到岳父唐某念位于南漳县城关镇徐庶社区商业街的家中送鸡蛋。期间,唐某念看到鄢某车上有通行证,便提出让鄢某持通行证送其到巡检镇通城河村的农村家中看看的想法。
“疫期大家都呆在家,自己不说,别不可能不知道吧!”为了尽一份“孝心”,圆岳父回农村疗养的心愿。鄢某犹豫一会儿后,还是抱着侥幸心理,决定挺而走险,随即开车载着岳父、岳母二人前往通城河村。
2月18日晚上6时许,唐某念一行三人行驶至通城河村疫情管控点,参与值守的村民志愿者表示,疫情以来从未有过回村人员,便不充许他们进入。
鄢某的岳母声称:“有通行证可以自由通行。”值守人员在核查通行证后,现场电话请示了村支部书记、主任。由于唐某念事前与村支部书记、主任沟通过,值守人员等到可以放行的命令后,才将一车人放进了村。期间,鄢某下车进行车辆人员信息登记,只填报了自己的详细信息,而未填报岳父、岳母体温。
唐某念夫妇到家后,鄢某独自一人驾车返回。随后,遭到热心群众举报。
审理认定,鄢某、唐某念作为党员,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拒不执行省、市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利用工作车辆通行证擅自外出,给当地群众造成恐慌,给当地疫情防控带来压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决定双双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同时,其他涉案人员也分别受到了相应的追责问责处理。(襄阳市纪委 苏丹 潘伟伟 孟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