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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能上能下”中激发奋进之志

2025-02-11 16:25:38 | 来源: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许疃镇政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常态化机制,加大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调整力度。”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新时代的伟大征程,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行能者上位、优者表彰、庸者退出、劣者淘汰的用人理念和政治生态。聚焦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核心环节,采取多元化措施,精确施策,构建起一个既充满活力又严谨有序的选人用人新体系。

激励能上之志,确保能者有位。人才是事业发展的基石,激发党员干部的潜能与活力,关键在于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通过实施业绩公示、成果比拼、特色展示等透明化、规范化的考核机制,筛选出真正有担当、有能力、有实绩的党员干部,让他们在关键岗位上发光发热。同时,树立鲜明的正向激励导向,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与奖励措施,为优秀党员干部搭建广阔的成长舞台,营造一种“让有为者有位、让实干者得实惠”的浓厚氛围,激发全体党员干部的比学赶超热情,共同推动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破解能下之困,实现庸者让位。党员干部能下,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难点所在。对于那些虽无违法违纪行为,但工作懈怠、能力不足、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干部,必须果断调整,打破职务终身制的固有观念。为此,需制定详细的负面清单,明确在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推进重大改革任务等方面的具体标准,为“下”提供明确依据,确保调整过程公平公正,让干部心服口服。同时,探索多样化的调整方式,确保“下”的过程既严肃又人性化,促进干部队伍的良性循环。

促进重新上岗,优化过者复位。对于被调整的干部,不应一棍子打死,而应给予改正的机会。建立“下”的干部跟踪管理机制,通过定期谈心谈话、思想教育等方式,了解其思想动态,帮助其认识到问题所在,鼓励其积极改正。同时,树立正面典型,发挥榜样力量,激励被调整干部奋起直追。对于经过深刻反思、积极改正并在新岗位上表现出色的干部,应依据实际情况,适时考虑重新启用,甚至提拔重用,形成“下而有为,上而有绩”的良性循环。这不仅体现了组织的宽严相济,也促进了干部队伍的自我净化与能力提升。

推动党员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是新时代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选拔任用机制、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以及人性化的后续管理策略,我们才能够有效激发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张婷婷)

责任编辑: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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