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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不谋私利”的自我革命精神

2024-12-19 16:08:31 | 来源: 四川省江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2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文章指出,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决定了我们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不谋私利就有了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就能谋根本、谋大利,就能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不谋私利”的自我革命精神,努力实现自我净化、自我革命、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在新征程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强化理论学习,常紧思想之弦,筑牢“风雨不动安如山”的信仰之基。要保持“不谋私利”的自我革命精神,就要常紧思想之弦,防止思想滑坡、信念动摇。因此,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强化理论学习,把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必修课”“终身课”,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自己,加强党性锻炼、提升精神境界,以理论上的坚定筑牢“风雨不动安如山”的信仰之基和自我革命的坚定立场。要认真学习党章党纪、法律法规,增强纪律意识、法治意识,将遵章守纪、依法办事内化于心、外化于形、细化于行。要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明辨“可为”与“不可为”,明白“该做”与“不该做”,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严于律己的作风,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

坚持立党为公,站稳人民立场,坚守“公私分明不贪占”的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在第一条中就明确要求我们要“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作为党员干部,只有坚持公私分明,一心为公、才能坦荡做人、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历史警示我们,许多党员干部走向贪腐往往都是从“公私不分”开始的,从贪占公家一点小便宜演化成巨额索贿受贿,从为个人办私事演化成有目的的“权力寻租”。古人有诫云:“公义不亏于上,私行不失于下。”“不以私爱害公义。”党员干部一定要做到公是公、私是私,切不可公私不分、以公谋私。只有做到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才能用好手中的权力,为事业谋发展、为人民谋福祉,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

心存敬畏之心,紧握纪律戒尺,恪守“勤政廉洁忧民事”的行为底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新时代新征程,随着形势任务、外部环境变化和党员队伍自身变化,党内不可避免会出现各种矛盾和问题,只有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才能在新的赶考之路上考出好成绩。广大党员干部要做清正廉洁的表率,带头抵制“微腐败”“潜规则”,坚决不搞“小圈子”“拜码头”“搭天线”,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严于律己的作风,始终恪守清正廉洁的行为底线,坚决不碰党纪国法红线,用好脑自警自省、管好心不贪不占、管牢手不拿不要,管住腿不跑不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明鸣)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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