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辑的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近日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在我国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征程中,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居于关键地位。乡镇作为基层治理的前沿阵地,其治理成效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国家整体治理目标的实现。
筑牢民主选举基石,开启人民当家作主之门。民主选举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体现与重要保障。在乡镇工作里,规范选举流程至关重要。精准登记选民信息,保障选民资格无误,确保每一位合法公民选举权不被剥夺;严格把控选举程序,从候选人提名到投票计票,各个环节都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公众监督。只有通过公正、公开、公平的选举,让那些真心实意为百姓谋福祉、具备相应能力与品德的人当选为乡镇领导干部或人大代表,才能为乡镇后续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筑牢根基,使人民意愿在乡镇治理中得以初步彰显。
拓宽民主协商与决策渠道,畅通人民当家作主之路。乡镇事务繁杂多样,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民主协商和决策机制如同乡镇治理的中枢神经。一方面,要积极搭建丰富多元的协商平台,无论是传统的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座谈会,还是新兴的网络协商平台,都应成为收集民意、汇聚民智的有效载体。在商讨乡镇产业发展规划时,广泛听取农民、农业专家、企业经营者等各方声音,综合考量土地资源、市场需求、生态保护等多方面因素,制定出科学合理且符合民意的发展蓝图。另一方面,完善民主决策制度,明确决策主体、决策流程与决策责任。重大事项决策前必须进行充分调研、民意测验与专家论证,决策过程中充分尊重民意,让百姓拥有实质性的决策权,决策后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与及时调整,确保决策始终围绕人民利益展开,使人民当家作主在乡镇发展战略层面得以充分体现。
强化民主管理与监督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之权。人民不仅要参与选举、决策,更要在乡镇日常管理与监督中发挥关键作用。在民主管理方面,引导村民依法依规参与村务管理,制定完善且贴合实际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权利与义务,对村级财务、公共事务、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等实施精细化管理。例如通过村民成立的理财小组对村级财务收支进行定期审查,确保财务透明;组织村民志愿者队伍参与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公共设施维护等工作,增强村民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意识。在民主监督上,构建全方位监督网络,将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内部设立村民监督委员会,对乡镇干部工作作风、村级事务执行情况等进行全程监督;外部借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媒体舆论、社会公众等力量,对乡镇重大项目建设、惠民政策落实等进行多视角监督。通过及时公开乡镇政务信息、财务状况、项目进展等内容,保障村民知情权与监督权,使乡镇治理始终处于人民监督之下,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权力不被架空,为乡镇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乡镇唯有不断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才能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彰显基层力量,汇聚起人民群众的磅礴伟力,书写乡村振兴与乡镇高质量发展的壮美篇章。(林世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