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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收官”也要“过关”

2024-09-26 14:45:42 | 来源: 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委组织部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善始善终抓好党纪学习教育任务落实,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收尾工作。“收尾”不“收场”,“收官”也要“过关”。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必修课”常抓不懈。

勤学善思,过好“学习关”。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3编、158条,内容丰富,涉及面广,仅靠一两次的集中学习难以完全学懂弄通。广大党员干部要想过好“学习关”,就要做党纪学习教育的“长期主义者”,长期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落实。既要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常态化集体学习中字斟句酌学、细致深入悟,也要将《条例》的学习融入日常,做到“温故而知新”,让党规党纪入脑入心。

躬行践履,过好“行动关”。“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学习要付诸于实践,就要让党规党纪入脑入心入行,就要过好“行动关”。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干事和干净有机结合起来,心系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能够在察民情、解民意上下狠劲儿,在出实招、求实效上下真功夫,让党规党纪入脑入心入行,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更多群众可知可感的实事。

防微杜渐,过好“清廉关”。堤溃蚁孔,气泄针芒。党的纪律规矩是党员干部的“行动指南”,界限清晰、纪律严明,一丝一毫不可试探逾越。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防微杜渐意识,时刻绷紧廉洁之弦,从小事小节上守起,在行动上不放“一寸”,自觉把党纪学习成效转化为清正廉洁的“金钟罩”“铁布衫”,做一名经得起检验的清廉干部。(李琴)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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