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接近尾声,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以终为始认真学习党纪党规,要立足本职、抓住契机,筑牢信仰之基,激发责任担当,砥砺奋进品格,确保学习成果落地生根,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动力。
筑牢信仰之基,以纪律教育“正心铸魂”。心不可乱,其利至而必知,害至则必察。“正心铸魂”,就是通过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化纪律意识,筑牢纪律根基,坚定纪律信念。学纪、知纪是明纪、守纪的前提。只有当我们对纪律有了深入的理解和尊重,才能在面对诱惑时保持清醒,避免误入歧途。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头等大事”,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全方位推动党纪学习入脑入心。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紧密结合自己的个人实际、职责实际和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学习。坚持“日日知非,日日改过”,通过不断自我净化锤炼“政治定力”,坚定理想信念,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正身立行,从而在思想上、精神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实现“正心铸魂”。
激发责任担当,以纪律教育“凝心聚力”。凝“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笃行之心,聚“万里功名须躬行”的实干动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中坚决扛起“人民勤务员”的职责使命。“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明确了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处分规定,其根本就是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纪律学习教育更不应只停留在理论层面,而应转化为实际行动。推动纪律教育入脑入心,必须树立崇尚务实导向,扎扎实实、踏踏实实地抓落实、做表率。作为基层党员干部,我们应将《条例》学习作为日常习惯和终身课题,坚持“实”字为要,敢于担当、扎根基层,一步一个脚印、“步履不停”,力戒形式主义、“蜻蜓点水”;要做发展的开路人,勇于担当,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握和顺应深化改革新进程,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从实际出发,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恒心,带领群众一起建设“和美乡村”,推进乡村振兴,让老百姓生活越来越好,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以实际行动展现纪律教育的“实实在在”成果。
砥砺奋进品格,以纪律教育“潜心干事”。“工贵其久,业贵其专。”用心专一、持之以恒,是古往今来成就一番事业的必备品质。要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全面理解和执行党的纪律,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安心工作、潜心干事,创造性开展工作,千方百计振兴乡村。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遵守纪律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最大底气,把各项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并不是增加了干事创业的束缚,而是为更好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指明方向,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是干事创业的坚强保障。要以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决做到“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培养健康生活情趣,从严抓家教家风建设,为干事创业提供坚强保障。
纪律学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基层党员干部只有以此次学习为契机,以《条例》为指引,在“正心铸魂、凝心聚力、潜心干事”中强化纪律意识,提升思想行为自觉,才能为实现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贡献力量!(潜山市痘姆乡人民政府 何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