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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个“更”字中学习《条例》

2024-06-17 10:27:47 | 来源: 贵州省从江县洛香镇人民政府

把握新修订《条例》“更严”“更全”“更细”的特点,有利于我们把《条例》学习好、执行好,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确保把我们党建设成为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领导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清心为治本,直到是身谋”,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党纪学习中激发警醒之心,以条例来规范和约束自己行为,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必须要干什么,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从“更严”中清晰认识纪律红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管党治党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强调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害在严,管党治党不应失之于宽、松、软,要坚持“严”字当头,新修订的《条例》对党员提出更高要求,对违纪处分加码,对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向我们传递了“严”的决心、加码了“严”的力度、升级了“严”的标尺,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常念纪律“紧箍咒”,无任何时何地,廉洁自律之弦都不能松,纪律规矩底线都不能破,坚持学在前、做在先,让铁的纪律转化为自己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使“严”成为一种常态,把修身律己、清正廉洁作为一辈子的事业去坚守。

从“更全”中做到严守党纪法规。严守党的纪律规矩,是我们党员干部的为人做事底线,新修订的《条例》在时间上、对象上、空间上都有了新的规定,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恪守党性原则、严守党纪法规,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知敬畏、存戒惧,在言行举止上都必须符合党规要求,在大小事面前都必须认真按制度和规矩办事,切忌被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迷惑了心智,时刻守住纪律底线,保持清醒的头脑,对自己从严要求,把遵规守纪作为立身处世的基本准则,永葆高度的自律性和良好的形象。

从“更细”中有效防止钻制度漏洞。《条例》对违反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更加细化、具体化;同时,为了应对日后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增加兜底规定。纪律面前,无“漏洞”可钻,无“暗门”可走,违者必究,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自觉做到心中高悬纪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知晓为官做事尺度,要具备一定的拒腐防变的能力,从思想上管住自己,从行动上约束自己,要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吴栋健)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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