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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忌”执笔方能有“纪”可循

2024-05-31 14:54:46 | 来源: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中疃镇人民政府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指出,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把党规党纪记在心间、落到实处,以“忌”执笔,在学纪守纪明纪中挥毫泼墨,留下研读笔记、实践足迹、清廉印记,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学纪以正心,忌“浅尝辄止”式起笔,做足“条条法规入人心”的研读笔记。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纪律意识不会自然养成,必须通过学习不断提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就是党员干部夯基固本、抵御“外部侵蚀”的行动指南。广大党员干部当以本次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对照新旧《条例》内容,明确学习计划,摒弃含糊应付的态度,在原汁原味学原文、逐字逐句悟原理中,精准把握其修订的精髓与实质,深入剖析党规党纪的内涵与外延。要发挥“挤”和“钻”的精神,利用碎片化时间,主动下功夫、花心思,在“细嚼慢咽”中把厚书读薄、薄书读厚,做到深学一层、悟透一层。要立足自身岗位,开展针对性“政治体检”,把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作为“靶向治疗”方式,构筑起“可为”与“不可为”的思维导图,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守纪以塑行,忌“坐而论道”式运笔,留下“绝知此事要躬行”的实践足迹。为学之要,固在践履。不能将党规党纪的学习“束之高阁”,要持续不断的转化成具体行动,实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党员干部是纪律建设的组织者、实践者、推动者,要始终以严的基调、严的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时刻挺纪在前,处处用纪行事,将书本上的“学纪”转化为行动上的“守纪”,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向深处扎根。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要始终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宗旨,把党规党纪的运用作为衡量行为准则的“标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自觉从群众立场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做到一言一行合乎法、一举一动止于纪。要力戒心浮气盛,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拿出“一鼓作气,久久为功”的态度,以“抓铁有印,踏石留痕”的劲头,用实际行动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党纪学习教育带来的变化。

明纪以自省,忌“随心所欲”式收笔,涵养“心中有戒不妄为”的清廉印记。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用身边人、身边事进行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是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始终的重要课题。开展廉政教育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把“拍拍照”“发发言”作为理论学习“痕迹”,广大党员干部要摒弃“看客”心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勇于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以身边典型案例为“反光镜”,“揽镜自照”找不足,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突出问题导向,反躬自省,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常扎“预防针”,由表及里、由浅至深排查梳理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对照《条例》剖析,及时校准思想偏差,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党员干部要常怀律己之心,拉紧纪律“警戒线”,做到不在“小事小节”中心存侥幸,不在“私欲利诱”中迷失自我,以《条例》的行为要求为准则,放开手脚、大胆作为,当好为国为民“好干部”。(汪洁)

责任编辑:李巧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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