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文章《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文章指出,“要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以严明纪律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进一步深化认识,将党纪刻印于心、见之于行,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知纪律之严,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自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障。1929年,毛泽东同志进行“新泉整训”,红军“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初步成型,为维护军队严格纪律提供了基本准则。纪律严明是中国共产党的独特优势,是自我革命的永恒课题。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发扬好党的光荣传统,时刻绷紧党纪之弦,自觉强化党纪学习,持续淬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明党纪之立,涵养廉洁自律的思想自觉。党纪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三次修订《条例》,与时俱进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矩。广大党员干部要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自带干粮去办公,日穿草鞋干革命,夜走山路访贫农”的优良作风,严格按照党纪要求行事,不越雷池、不触红线,纯洁朋友圈、净化社交圈、规矩工作圈、管住生活圈,真正把党的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行规矩之正,增强担当作为的行动自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我们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高度重视并适时开展对全党的党纪教育,保证了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的纪律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具体工作生活中,聚焦党规党纪的目标和要求,进一步明晰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确保党的纪律在各项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履好职、尽好责。(张毅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