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开展中。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条例》时,要力戒“麻痹思想”、杜绝“囫囵吞枣”、防止“学用脱节”,真正做到从思想上“自觉学”、从行动上“认真学”、从实践中“切身学”。
党纪学习教育要力戒、破除“麻痹思想”,认清学习意义,从思想上“自觉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党章和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广大党员干部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严格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每一名共产党员应当自觉履行的义务,是不断锤炼党性、提升修养的“倍增器”,也是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净化器”。党纪学习教育绝不能只是在《条例》上“勾勾画画”“敷衍了事”,不能有“画了等于学了”的错误思想,更不能认为“领了等于学了”“拿了等于学了”“翻了等于学了”。要力戒、破除“麻痹思想”,在“自觉学”过程中“入脑入心”,不断提高自身思想觉悟、精神境界、道德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政治三观”,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党纪学习教育要切忌、杜绝“囫囵吞枣”,抓住学习重点,从行动上“认真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党的六大纪律涵盖方方面面,其中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就是政治纪律。政治纪律建设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兴衰成败,事关民族复兴伟业。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成为巍然不倒、充满活力的百年大党,也离不开政治纪律建设。因此,党纪学习教育绝不能“走马观花”“浅尝辄止”“乱学一通”,要切忌、杜绝“囫囵吞枣”,在“认真学”过程中“细嚼慢咽”,紧紧牵住党的政治纪律这个“牛鼻子”,持续加强政治纪律学习,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为遵守党的全部纪律打好牢固基础。
党纪学习教育要避免、防止“学用脱节”,突出学习成效,从实际中“切身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自觉加强政治历练,增强政治自制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违反党纪实际案例时,不能盲目地认为这些典型案例是“海市蜃楼”“镜花水月”“空中楼阁”,而要切实地把自己摆进问题里、摆进案例里,认真对照《条例》问问自己若处于同样的情形下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深刻理解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真正做到“想得通”“拎得清”“长记性”。党纪学习教育绝不能“浮于其表”“转头就忘”,要避免、防止“学用脱节”,在“切身学”过程中“自我净化”,将政治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遵循指南,把遵规守纪牢记在心、内化于行,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警钟长鸣。(杨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