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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强筋健骨”

2024-05-23 11:26:12 | 来源: 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委组织部

党规党纪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解决大党独有难题,既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从严管理,更体现对党员干部的关怀厚爱,可谓正当其时,十分必要。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练强“筋骨脉络”,不断以党纪学习教育促进自身本领提升,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以纪“照心”,勤担思想尘,夯实理想信念“之基”。理想信念是立党兴党之基,也是党员干部安身立命之本。“温水煮青蛙”的后车之鉴启示我们,作为党员干部思想一旦蒙了尘,理想信念之基就会动摇,规矩纪律意识就会淡化,久而久之,就会越走越近,忘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心正则万邪不侵。党员干部要从反面教材中吸取深刻教训,牢牢握住理想信念的“方向盘”,经常用党规党纪这面镜子照一照自己的思想状态、工作作风和精神风貌,看看自己的思想是否蒙了尘、内心是否纯净,以坚定的理想信念之基砥砺对党的赤诚之心。

以纪“为尺”,多思贪欲害,锻造钢筋铁骨“之躯”。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细化了处分规定,使全体党员干部在进行自我对照时,有了更加明确的依据和标准。因此在《条例》学习中,党员干部不仅要深入学习理论知识、明确纪律要求,还要经常参加警示教育活动,从典型案例中多思“贪欲害”,从小事小节上守好初心,不断锤炼党性修养,点亮政治明灯。“纪律是块钢,谁碰谁受伤”“纪律是块铁,谁碰谁流血”。党员干部唯有以《条例》为戒尺,严格约束自己,规范行为举止,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自觉将党规党纪的约束转化为坚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努力提升自身能力,练就硬本领,锻造铁肩膀,敢挑重担子,以钢铁之躯迎接前行路上的风险挑战。

以纪“正身”,常破心中贼,铸牢忠诚为民“之魂”。古语道“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当今世界充满着各种各样的诱惑,这些诱惑时常扰乱我们的内心,蛊惑党员干部背离道德、背离入党初心,以至于做出违反党规党纪、触犯法律的事。“胜人者力,自胜者强”。以纪正身可以发挥党规党纪这把利剑的作用,将各种名、利、权、色等诱惑一一铲除,回归心之根本。为此党员干部要时刻对标党规党纪扫描自身,给自己扣个“紧箍咒”,没事拿出来念念,时刻修正自己,经常用“身边事”警醒自己,用“案中人”点醒自己,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之弦、常存敬畏之心,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始终永葆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田影)

责任编辑:清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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