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对照“三不”问题,坚持求解思维,在“潜心深学”中学纪知尺,在“刀刃向内”中明纪知耻,在“勤政为民”中守纪知侈,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求浅尝辄止之解,在“潜心深学”中入脑入心,让思想浸润有“深度”。习近平总书记在《大兴学习之风》一文中指出,学习需要沉下心来,贵在持之以恒,重在学懂弄通,不能心浮气躁、浅尝辄止、不求甚解。理论学习最忌走马观花、流于表面,而要求深求实、入脑入心。如果对党纪学习教育采取敷衍了事、不求甚解的态度,甚至仅仅当做一项简单任务被动完成,那么就很难真正理解党规党纪的核心要义,难免踩了“界限”、越了“红线”、碰了“底线”。不学自知,不问自晓,古今行事,未之有也。党员干部要坚决落实党纪学习教育要求,在学习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足苦功,摒弃“走过场”“一阵风”,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真正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实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保障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效。
求墨守成规之解,在“刀刃向内”中真信真行,让知识输出有“鲜度”。党纪学习教育要避免形式主义,更要警惕本本主义。党的创新理论需要脚踏现实“大地”,如果不能做到与具体实际相结合,不能摆脱“照本宣科”的束缚,就难以发挥其引领时代、推动发展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不能以教条主义、本本主义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不能是老祖宗讲了的就能做,没有讲的就不能做。党员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过程中要坚决杜绝“一言堂”“空对空”的“灌输式”“填鸭式”学习模式,而要坚持“推陈出新”,在原原本本学的基础上,坚持个性辅导、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训助学,比如:精准定制学习计划,实现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精选典型正反案例,引导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在“不变”的书本字眼中持续找寻“变”的吸收方式,不断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待与重托。
求纸上谈兵之解,在“激浊扬清”中善作善成,让成果转化有“力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所有知识要转化为能力,都必须躬身实践。”理论学习最大障碍是“纸上谈兵”,最大实际是“真学实做”。无数案例证明,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党纪学习教育必须从实处着眼、用实做衡量,用实际行动去落实“学”的精神、检验“学”的成效。党员干部不能仅仅将守纪律讲规矩挂在墙上、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而要自觉将理论与实践融合对齐,从“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循环往复中勤掸“思想尘”,常破“心中贼”,多思“贪欲害”,持续提升遇事用规矩、办事讲规矩、成事靠规矩的行动自觉;规范“工作圈”、净化“朋友圈”、清洁“社交圈”,潜心修炼越是“乱花渐欲迷人眼”,越要“风雨不动安如山”的政治定力,不断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实践力量,以实际行动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走深走实。(王雪雅 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