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 > 警钟长鸣 > 正文

以警示教育为抓手 高质量推进党纪学习教育

2024-05-14 08:59:39 | 来源: 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决定,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通知》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以警示教育为抓手,以案为鉴促学纪、以案示警促守纪、以案促改促长治,推动党纪学习教育高质量开展。

须知“殷鉴不远”,以案为鉴,心存敬畏促学纪。“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首先要对党的纪律心存敬畏。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或认为自己位低权小、无非分之想,学不学的“不打紧”“没大事”;或重业务、轻理论,党纪学习囫囵吞枣、浮皮潦草、流于形式,个别人踩踏红线而不自知,以至于事后追悔莫及。以反面典型为鉴,用好用活“身边人身边事”,把道德防线、纪律红线、责任边界线讲明白,内心才能受到触动警醒,灵魂才能受到震撼洗礼,才能真正做到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从而让党员、干部进一步认清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以坚决不作“案中人”的内在动力和坚定意志,不断增强学纪、知纪的主动性,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领悟“官法如炉”,以案示警,规行矩步促守纪。“法立贵乎必行,立而不行,徒为虚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关键在“守纪”。案件是最好的“防腐剂”,通过震慑力大、针对性强、“代入感”深的违纪典型,“精准滴灌”开展以案示警、以案明纪,强化党员、干部“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守纪意识。强化震慑、修身正己、致知于行,党员、干部才能主动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常掸“思想尘”、常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内化为言行准则,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始终保持勤政廉政、干净干事的形象。

“惟以改过为能”,以案促改,立规明矩促长治。“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要以反面典型推动以案促改促长治。通过“案中人”理想信念动摇、纪法底线失守、腐化堕落的“前车之鉴”,以执纪之严突出纪法之重,以镜观身、叩问初心,党员、干部才能牢记“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的古训,严以修身、正心明道,慎独慎初慎微慎欲,不断纠正规范自己的言行。将警示教育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充分释放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从处分决定“一张纸”到警示教育“一堂课”、整改提升“一串事”延展深化,把办案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监管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对照检视,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汲取教训、剖析根源、查漏补缺、深化改革、建章立制,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净化一方、治理一城的效果。(康佳美)

责任编辑:上官
手机版
相关阅读
点击排行
编辑推荐
精彩图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本站所刊登的视频﹑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廉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值班电话: 13031055678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41149号-1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041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
技术支持:沈阳网站建设公司-开阳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