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是党和政府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它体现了党的宗旨和执政理念,也是衡量党员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为民办实事落脚点在于取得实绩实效,在于给群众带来实惠。党员干部只有在“锤炼党性力行”“为民服务力行”“推动发展力行”,才能达到增强民生福祉之效果。
用一抓到底的“实效”锤炼党性。党员干部要始终用党性原则修身律己,切实以坚强党性取信于民、引领群众,自觉做政治上的带头人、明白人。为群众办实事关键要用心用情用力办,注重真抓实干、务实肯干,拿出实招硬招,以老老实实的态度、扎扎实实的作风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实在在为民办事,多做雪中送炭、排忧解难之事,紧盯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纾民之所困,全力疏通群众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主动俯下身子、迈开步子走到群众身边去,收集民意、倾听民声,不仅要目见之,更要足践之,回应群众期盼,善于发现问题所在,又要提出解决办法,对于能立马解决的问题,绝不拖延,及时落实。
以一往直前的“成效”服务人民。“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为民办实事的最终目标是取得成效,让群众感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党员干部应该始终关注效果,而不仅仅是形式或者过程。检验实事办理的效果,要看群众满不满意,有没有办到群众心坎上。干事业不能做样子,抓落实不能走过场,要练就“说了就算,定了就干”的坚决态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抓下去,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要强化公仆意识,把人民放置心中首位,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把群众需求作为工作“第一信号”,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第一目标”,将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当作自己的“心头大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想一件、干一件,干一件、成一件,真正做到对历史和人民负责。
凭一丝不苟的“绩效”推动发展。发展永远是时代的主题。面对贯彻新发展理念,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员干部要坚持求真务实、担当作为,当好推动发展的“排头兵”,在担当作为中练就“宽肩膀”,在求真务实中磨练“真本领”,着力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壮大发展产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逢山开道、遇水架桥,切实扛起责任,不做“清谈客”“老好人”“太平官”“墙头草”,以居安思危、如临深渊的政治清醒,遇到重大风险挑战、工作困难、矛盾斗争,决不能回避、绕着道走,始终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懈努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共产党人为的是大公、守的是大义、求的是大我”。党员干部要始终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替人民谋利益,为人民创政绩,才能得到人民拥护,真正交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合格答卷。(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