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在乡村建设治理过程中,法治是推进和保障共同富裕的坚固基石。在这个过程中,“三味”合一的法治乡建理念,成为了推动乡村法治化进程、筑梦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
一是推广乡村法治宣传“人气味”,吹响共同富裕“集结号”。通过集中分发、实地走访等形式,以群众身边之“例”、通俗易懂之“言”、喜闻乐见之“形”,积极推动法治入户,拉近法律法规与群众的距离;充分利用村民代表会议、党员会议,着力培养村民代表、村内党员成为“日常普法员”,以众多有力“点”来带动周边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宣传内容全面又专项,开展民法典、宪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面”普及,同时对企业、农业大户进行“专”培训,提升法治宣传的维度和效度。
二是推进乡村法律服务“一统味”,敲响共同富裕“会师锣”。法治乡村建设离不开乡村法律服务体系的健全。如果说共同富裕是“大蛋糕”,那么拥有完善的法律服务体系才能“切好这个蛋糕”。如何拥有完善的法律服务体系,自治是基础。结合本村实际,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法治接班人”、“学法守法示范户”等一系列培育工作,建设好村级法律服务队伍;积极发挥好法律顾问在乡村法律服务体系中的作用,讲授好法律实务,接待好求助群众,解答好法律咨询,解决好法律难题,向村民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法律服务;发动村内党员、村民代表、微网格长等力量,做到法律服务值班打卡零遗漏、全覆盖,切实形成法治乡村合力。
三是推出乡村法治个性“本土味”,打造共同富裕“巧样板”。本村小微企业众多,对法治乡村建设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村干部当起了“职业介绍人”,为企业与群众搭起沟通桥梁,帮助双方解决问题:通过“网格连心”走访、入“群”,仔细排摸全村特别是困难家庭的闲置劳动力,以拉家常、问需求等方式,对这些闲置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意向进行登记造册;同时积极走访企业,了解用工、招工情况,建立人力资源库。除此之外,组织开展“法律进企”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企业经营者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员工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同时指导企业和员工签订就业合同,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现实任务,急不得,也等不得,我们必须以法治建设为推动力,积极营造全村上下办事依法、困境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乡村法治环境。(李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