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人的活动总要依托一定的空间。大城市人多地少,普遍存在公共空间不足的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公众业余生活和各类公共活动的开展。如何为公众提供越来越多、越优质的公共空间,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是现代城市面临的重要民生问题。
做好城市工作,要充分尊重、主动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城市建设需要与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不能盲目扩张。要深入了解城市的历史和发展过程,把握城市发展规律,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城市建设不能脱离实际,一味追求规模和速度,以免造成历史遗憾。要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
人民群众是城市建设和治理的主体,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动力源泉和深厚根基。人民群众是城市建设和治理的主体,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动力源泉和深厚根基。城市建设和发展所取得的一切成就归根结底是人民创造的,城市未来发展更要依靠人民。推进中国特色城市建设,必须尊重和保护人民在城市发展中的首创精神、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政府、社会、市民共同促进城市发展的强大合力。要加强系统规划,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顺应城市发展规律,还要围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持续推动城市治理的重心和配套资源向街道社区下沉,把更多公共空间、绿色环境、发展机会留给人民。
遵循人民城市理念,实现城市治理理念根本转变。建设人民城市要求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是人民,通过不断完善治理方式、构建现代化治理格局等举措,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物质和精神层面的多元利益诉求。要厘清长期规划与短期规划的作用,统筹我国新型城市建设体系中的绿色城市、创新城市等,科学研判城市治理体系的短板和弱项,做好城市现代化治理体系的战略规划,提升城市治理的核心功能和发展能级。其次,以绣花般功夫对城市进行精细化治理也是人民城市的应有之义,通过对治理方式和流程的优化再造,为群众供给更加契合需求的公共服务,能够有效提高人民城市的温度,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陈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