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但最近出现的一些事件表明,信访上报不仅没有发挥出它应有的作用,反而成为别有用心者谋取私利的“武器”,这不仅扰乱了检举工作秩序,也破坏了政治生态,需要引起重视。
第一,要及时公布真相。对于被诬告的干部而言,明明程序正当、手续合法,但却因小部分人利益得不到满足而使自己陷入舆论中。且随着网络影响力不断扩大,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的风言风语不仅会伤害到干部自身,也会席卷到办事单位及干部家人。因此在接到公众的检举控告后,要联系相关业务办理部门,加快调查速度,做好取证和留痕工作,及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将事情真相公诸于众,将不良舆论扼杀在摇篮之中。
第二,要严格落实惩处。针对重复恶意举报、散布谣言、涉嫌违法犯罪等情况,要有根据法律法规针对性地采取从批评教育、通报曝光到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不同形式惩治。如若不然,一方面会助长恶意举报者的嚣张气焰,另一方面会损害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单位内部形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风气,长此以往,损害的必将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依法惩处恶意举报者既能彰显法律威严,也能保障办事干部的干事积极性。
第三,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网格化治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通过在社区、村委会内通过广播、微信、抖音等媒体平台向广大群众宣传社会热点、群众关心的法律法规内容,进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转变“信访不信法”的认识偏差,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引导群众正确使用信访上报,树立正确维权意识。(谭秋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