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发表文章《人民时评:医保谈判不是随意砍价》,强调了“唇枪舌剑”“反复议价”“锱铢必较”……每年的国家医保目录调整,都需要经过谈判与竞价环节。谈判桌前,为了让患者用上更多高性价比的药品,确保医保基金的每一分钱花得更值,“灵魂砍价”已成常态。随着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公布,一场关于药品价格、医保基金与患者权益的讨论再次被推向高潮。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医保目录调整呈现出新的特点:续约药品多数维持原价,创新药品的降价幅度也趋于温和。这样的调整背后,反映出我国医保制度在追求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性方面的深思熟虑。
患者为中心,药品实效为主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医保谈判,作为连接患者、企业与医保基金的桥梁,其重要性日益凸显。医保谈判不是简单的价格拉锯战,而是一场关乎人民健康福祉、注重药品实际效果的深度对话。党员干部们应始终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科学评估药品的临床价值,结合广大参保人的实际用药需求,确保药品价格合理的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必要的市场空间和发展动力。我们在谈判中应积极贯彻这一理念,推动创新药品更快进入医保目录,以更低的价格惠及广大患者。
创新需平衡,基金负担可持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这不仅是一句空话,更是一份至关重要的责任。在医保目录调整过程中,如何平衡创新药品的纳入与医保基金的可负担能力,是一道绕不开的难题。在制定医保政策时,既要考虑患者的用药需求,也要考虑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确保人民的健康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注重创新药品的实际效果和临床价值,同时也关注其价格合理性和基金可负担能力。身为党员干部我们应当通过科学决策和精细化管理,努力在保障患者用药权益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
共赢为目标,群众实惠企业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无论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我们都要毫不动摇把公益性写在医疗卫生事业的旗帜上,不能走全盘市场化、商业化的路子。” 医保目录调整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群众享实惠、基金保安全、企业得发展的共赢局面。这既是我们的工作目标,也是我们的价值追求。企业作为创新药品的研发和生产者,需要得到合理的回报,以维持其持续创新的动力。因此,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医保目录调整中,既要考虑患者的用药需求,也要考虑医保基金的承受能力,还要兼顾企业的利益,实现群众享优惠、基金保平安、企业得发展的共赢局面。(徐然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