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自古至今,法随国强而兴,国随法健而强,推进法治建设不能缓。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是青年干部的责任。作为新时代青年干部要以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己任,学思践行宪法精神,以宪法为旗,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贡献应有之力,奋进新征程。
做学习宪法的“模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因地位之高、内容之广、专业性之强,对于理论基础较为薄弱的群体而言,学习宪法、理解宪法精神往往较为吃力,宪法虽然难“啃”,并不代表不能“啃”,要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勇气,耐心且专注的“啃”。宪法中蕴含着丰富的精神“养料”,是一座思想“富矿”,青年干部要争当学习宪法的“模范”,真正捧起宪法来读,不理解就问、不懂就学,一点点学、慢慢“啃”,久而久之便会“渐入佳境”,把宪法学到心里,融入思维,品出“真理的甜味”。
做践行宪法的“先锋”。“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法律不贯彻落实于行动无异于是“一纸空文”“空中楼阁”,要想实现法律的效力,必须以行践之。当今时代,“大老虎”“小苍蝇”屡打屡现,干部违法犯罪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关键在于轻视法律权威。心中无法,行则轻率。青年干部要心中有法、依法用权,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将宪法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到一言一行中,法律禁止的一概不做,法律主张的积极作为,与法同行,做践行宪法的“先锋”,在行动中让宪法“活起来”。
做维护宪法的“卫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征程上,要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保障。宪法的权威即国家的权威,宪法的尊严即国家的尊严,宪法需要被信仰、被尊重、被维护、被遵守,绝不可亵渎、侮辱、蔑视、玩笑。“宪立天地间,治国安人心。”青年干部应坚决拥护宪法的地位,坚决维护宪法的尊严,坚决保护宪法的效力,用一切威胁宪法地位、抹黑宪法尊严、破坏宪法权威的言论行为作斗争,让维护宪法成为思想和行动的自觉。(曾丽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