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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塑法治观念,弘扬宪法精神

2023-12-19 09:44:16 |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委组织部

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做出重要指示强调:新征程上,要坚定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推动宪法完善和发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保障。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集中意志的体现,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树立法治观念,坚定宪法自信。让法治精神在心中生根发芽,让宪法根植于思想深处,就要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观念。培塑法治观念最重要的就是坚定宪法自信,宪法是中国社会演进过程中所孕育出的法制成果,是经过实践充分证明、融合广大人民群众集体智慧的宝贵经验,更是维系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根本纽带,宪法与国家前途和人民命运息息相关,承载着中华民族奋进前行的历史印记。宪法确定的国家制度的优越性和凝聚力,源于宪法的人民性和时代性,宪法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大意义,要始终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充分发挥宪法维护和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作用。

自觉学法用法,坚决厉行法治。共享法治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厉行法治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着根本保障作用。宪法的决策部署不只是服务于少数人,更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要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全民普法和守法。法治观念在基层落地生根,必须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学法,带头遵法,引导用法,形成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的法治思维,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自觉做到带头厉行法治,坚持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双向互动地推进法治建设,使法治精神“飞入寻常百姓家”,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就是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有超越宪法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受到宪法的制裁,始终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让信仰法治、厉行法治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行动。

维护宪法尊严,推动法治建设。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这是宪法通过后极其重要的一件大事,所谓宪法的尊严,是指它在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是指它必须具有极大的权威和不可侵犯性。维护宪法尊严离不开法治建设“保驾护航”,推动法治社会运行,促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纵深推进法治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各领域工作法治化水平,需要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各环节协同发力,多层次多领域共同推进,通过法治建设更好地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繁荣、社会公正、生态良好齐头并进。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宪法是治国之基石,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决定整个国家法治的权威和尊严,宪法的命运关乎国家和人民的命运和前途,弘扬宪法精神,开辟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前景,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使法治信仰真正在人民心中生根。(吴仪)

责任编辑:晨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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