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几大要求,包括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这些要求为我们驻村工作指明了今后的职责任务。
驻村工作,要建强村党组织,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通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全村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农村党员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通过设岗定责等方式,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
驻村工作,要做好政策宣传,提升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运用微信群、群众会、院坝会、入户走访等契机宣传各项惠农政策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措施,开展云南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12340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宣传动员工作,加强与群众的联系,让群众熟悉驻村干部,认可驻村干部。
驻村工作,要抓好监测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压紧压实各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确保不松劲、不跑偏。强化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有劳动能力、有意愿的监测户,落实开发式帮扶措施。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兜底保障。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围绕县级“334”防致贫返贫工作机制,坚持线上线下“双线并行”的常态化监测预警,全面推广使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APP”,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持“一月一走访,一月一研判,一月一解决”,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这一底线。
驻村工作,要助力农民增收,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低收入家庭,给予扶贫小额信贷、实用技术培训等扶持,依托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致富能人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发展种养殖业实现稳定增收;对有劳动力的帮扶家庭,在帮助群众实现充分就业的基础上,摸清在家剩余劳动力家庭情况,通过“点对点、一站式”输出、就近就业、公岗托底等方式帮助未就业人员实现充分就业。通过开展每月全覆盖走访排查,掌握在外劳动力的就业状况和存在困难,做好岗位开发、稳岗转岗等服务工作,确保劳动力稳在当地,防止出现规模性回流潮;对无劳动力的帮扶家庭,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稳定农户收入。
驻村工作,要推进乡村建设与治理,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进行农村户厕整改,加强农村公厕建设维护。以人口集中村镇和水源保护区周边村庄为重点,分类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及时清运处置。推进厕所粪污、易腐烂垃圾、有机废弃物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基本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云南省驻村工作“五项职责任务”,做好驻村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许存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