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是指上世纪60年代初,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基层社会治理经验。2023年正逢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和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枫桥经验”以群众路线为核心,通过化解基层矛盾,实现社会和谐,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基层治理之路。现今,党员干部更应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握住枫桥经验三板斧,以德治、法治、自治三位一体,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有效的基层治理。
把握德治,领悟德治内涵。为人需要品德,做官需要官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治。”德治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式,是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中体现传统文化精髓的重要标志。孔子曾言:“为政以德,譬如北辰,众星拱之。”党员干部要发挥德治在乡村治理中的关键作用,一方面,要使“与人为善,以德待人”的良好道德意识观念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另一方面,要以德治为切入点,推动法治、自治建设。德治是实现德治、自治、法治三位一体的重要前提,加快形成良性循环,使基层治理实现效率最高化、效果最大化、影响最深化。党员干部要让德治深入人心。
把握法治,落实法治核心。“举一纲而万木张。”“小智治事,大智治制。”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健全群众利益表达机制,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合理行使权利、充分发挥村民监督作用;完善法治体系建设,使基层治理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广大党员干部更应身体力行,以身作则,让尊法、敬法成为乡村文明新风尚,让懂法、守法成为一种工作习惯和生活习惯;推进政务、村务、财务公开化、透明化、常态化,满足群众多元法治需求。党员干部要让法治落到实地。
把握自治,实现自治和谐。“居乡多令望,治国蕴嘉猷。”基层自治是一种重要的民主实践,它可以让人民群众更好地参与社会管理和决策。应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为首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其次拓宽基层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的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增强城乡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效果,构建“民事民办、民事民议、民事民管”的基层治理体系。党员干部要让自治发挥成效。
枫桥经验,是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里程碑。“枫桥经验”体现了重在德治、法治精神和民主决策等核心价值观,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在新的历史时期,广大党员干部需要深入把握枫桥经验“三板斧”,以德治、法治、自治三位一体,实现良性循环,促进现代社会的和谐稳定与繁荣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龚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