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有常,利民为本。“四下基层”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德工作时大力倡导并身体力行形成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是坚持人民至上的生动写照,既回答了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问题,也蕴含着新时代新征程上树牢群众观点的重要方法论,其精神内涵和价值追求历久弥新,具有巨大时代价值和强大生命力。这与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方向一致,同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的根本原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不变的初心目标。
学做“贯通”,答好“学”与“干”的辩证题。要坚持深化于学,统一思想聚合力,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这个总要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外化于行,担当实干促发展,紧密联系检察职责和工作实际,从“四下基层”中找理念、找思路、找方向,在真学深学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转化为做好检察本职工作、推动福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努力做好后半篇文章。
调研“落地”,答好“调”与“研”的论述题。“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听民声方能解民忧、访民意方能办实事、察民情方能促发展。必须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开展好主题教育,练好用好调查研究这一走好群众路线基本功。要深入调查找准问题,引导检察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沉浸式、蹲点式、解剖式、督查式调研,聚焦发展所需、改革所急、基层所盼、群众所想,切实找准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听民声、破症结、取真经、聚民心,以步履不息的“脚力”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
坚定“路线”,答好“善”与“为”的简答题。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本质属性,检察机关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评判标准,在“有为”和“善为”中深耕不辍,始终坚持创新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持之以恒善于组织群众,进一步传承和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推出更多惠民生、暖民心的检察为民举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精心谋划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切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努力做到法、理、情有机统一;持续加大整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等涉及民生犯罪力度,依法严惩侵害民利的经济犯罪;积极保障群众就业,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办理涉及劳动纠纷、就业纠纷的民事行政监督案件,切实加强劳动者权益领域公益诉讼,有效保障就业者、劳动者合法权益;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化推进公开听证、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持续开展“信访接待日”等直接联系群众的活动,落实为基层减负,推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李上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