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一个民族也不能少。我们要大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凝聚磅礴力量;要全面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让各族人民共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进入新时代、面对新形势,想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坚持不懈地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国情意识和家底意识,不断增进各民族对中华民族这一共有身份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始终把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摆在首位,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牢不可破。
充分认识政治引领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重要意义。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前提,也是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大团结的根本政治保证。要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引导各族党员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四个与共”“五个认同”思想理念,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进军警营、进宗教活动场所“7+N”进活动,切实推动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积极创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条件。认真落实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敏感事件,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风险隐患,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充分认识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是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历史实践证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可以在充分发挥民族地区优势的同时,促进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从而加快民族地区和整个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步伐,实现各地区共同发展和各民族共同繁荣。要更加自觉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深刻认识团结统一是国家最高利益,是各族人民共同利益,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前提和基础,没有国家的团结统一,就谈不上民族区域自治。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不懈开展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宣传教育,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思想基础。
充分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全面小康一个也不能少,哪个少数民族也不能少”“各民族要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等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华民族之所以具有超强的凝聚力和生命力,就在于各民族的共同追求和精神依归。百年以来,我们党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我国少数民族的面貌、民族地区的面貌、民族关系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巨变,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辉煌成就。要不断巩固和发展这一显著优势,不断增强民族团结进步的力量,深化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一基本国情教育,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在促进民族团结方面把工作做细做实。只有坚定不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坚决排除可能影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各种风险隐患,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砥砺前行。(郭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