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要带动“绝大多数”,主动树立法治信仰,维护法律权威,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表率。
将尊法摆在首位。“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部分提出的重要要求。习近平总书记也曾明确指示,“应该把尊法放在第一位,因为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首先要解决好尊法问题。只有内心尊崇法治,才能行为遵守法律。只有铭刻在人们心中的法治,才是真正牢不可破的法治”。法律作为社会正常运转的根本制度,不能有任何人能够凌驾于法律至上。作为领导干部更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将守法刻进心中。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领导干部尊不尊法、学不学法、守不守法、用不用法,人民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并且会在自己的行动中效仿。”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法治信仰,维护法律尊严,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以法律为准绳,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以身作则,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广大群众遵纪守法,不搞特权,不谋私利,清正廉洁,以自己的品行树立起法律的权威;要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不越雷池半步,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律。
将用法融入日常。领导干部要依法用法,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引领,让法治成为内在自觉、外在约束;要公正用法,让公平正义成为法治的灵魂,让公信力成为法治的保障;要规范用法,让制度成为依法用权的依据,让监督成为制约权力的利器;要阳光用法,让公开透明成为法治的原则,让公平公正成为法治的生命;要诚信用法,让守信成为法治的基石,让践诺成为法治的信仰;要责任用法,让权力行使在法治的轨道上,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戴双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