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向“2023·中国西藏发展论坛”致贺信强调,“人民幸福是最大的人权,发展是实现人民最大的关键”。这一理念深刻地阐明了人权的本质与内涵。人权的根本宗旨是保障和促进人的尊严与幸福,让每一个人都能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长期以来,西方国家将人权过度理解为某些选举权、言论自由等政治权利。但事实上,人权的内涵远不止于此,还包括生存权、发展权、生活权等更加基本的权利。没有温饱和安康,谈何选举与言论?我们不能将人权割裂,而应把各项人权权利有机统一,特别是注重生存权与发展权。
我国立足国情,不断推进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通过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金融普惠等一系列举措,让更多人享有基本的生存权和更高质量的生活。这才是人权的真谛所在,也符合联合国人权理念的宗旨。西方国家应抛弃意识形态偏见,正确认识人权的本质,为他国提供更加客观公正的人权评价。
“人民幸福就是最大的人权”体现了我国人权理念的民本与道义。人是价值的源泉,人民幸福是人权和一切权利的归宿。我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让老百姓过上富裕稳定的生活,这才是真正地维护和实现人权。我们将继续在人权理念和实践上提供中国方案,为全球人权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人权本质上是为人而设,为保障和增加人的福祉与尊严。“人民幸福就是最大的人权”真诠地阐释了人权内涵,彰显了人权理念的真谛。这也是我们树立和践行人权理念的出发点与落脚点。人权事业的发展离不开立足国情,贴近民生,注重实效的人权理念。(张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