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痕迹管理”是近年来新兴的党政机关绩效考核手段,每个单位、每位干部,平时都做了哪些工作,又是如何开展工作,都可以通过具体的文字和图片材料展现出来。可在基层一些地方,存在着处处留痕、事事留痕等“过度留痕”问题,受到群众诟病。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工作留痕”俨然成为形式主义新的变种。
“痕迹管理”的泛滥,从根本上讲,还是在实际工作中没能坚持实事求是和因地制宜。“痕迹管理”本身并没有错,“痕迹管理”本来是加强过程管理的一个手段,工作中自然留下“痕迹”,通过有迹可循进行管理,甚至是对干部自身的一种保护。但妄把“痕迹”变“实绩”的想法是行不通的,党员干部有没有“实绩”,群众的眼睛是雪亮。要想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党员干部要拿出实实在在的精神,说真话做实事,履职尽责、担当敢为。紧紧抓住群众普遍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找对策,下基层、接地气、体民情,少些“纸上谈兵”,多些“现场实干”。
“痕迹管理”只是工作手段,不是工作本身,更不应成为工作的负累。党员干部要拒绝“过度留痕”,切莫搞形式主义。“工作留痕”只是工作手段,而非工作本身,更不应成为工作的负累。很多基层在解读“痕迹管理”的时候,往往将工作留痕过度解读为搞形式主义,简单凭工作留痕评价落实与进展,终究会有片面性。基层工作本该深入群众,实地走访了解民情需求。如果只专注于“纸面”工作。那么就会让许多党员干部为了留痕而留痕。在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我们要留“痕”不加“重”,简化合并需“留痕”的工作。让工作“留痕”简单明了,这样基层的工作就不会是脱离实际而搞形式主义,也为我们的基层工作减轻小许多负担,能留出时间干实事。
还“痕迹管理”本身,做好工作就可以,切莫把它变味解读!(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青岗岭乡 马培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