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优者奖”已然成为新时代选人用人的又一鲜明导向,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制度,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中央首次将“优者奖”与用人导向结合起来。
但在现实工作中,对“优者”的奖励使用确实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一是“优而未奖”,有些单位尚未改变做得好不如说得好、“轮流坐庄”、论资排辈等不良风气,年轻优秀干部总是被让“等一等”,不能及时奖励;二是“优而未上”,虽然对“优秀者”给予奖励,但是并没有更进一步的培养、重用,从中选拔可以“上”的“能者”,到了选人用人的时候,常有一些表现平平的“黑马”“老资格”突然“脱颖而出”。
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彻底解决,总是“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那么“优者奖”的效用不仅不能发挥,长此以往,还必将导致单位干部“躺平”思想越来越严重,所以在干部激励制度中,如何推动“优者奖”与干部“能上能下”相得益彰,需要从优中选育、优中选用、优中看劣三个方面下功夫。
要把握标准,从“优中选育”。“优者奖”首先要结合行业特性和职能定位、平时表现和紧急状态、干部评价和群众基础,将干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考深考实,把真正的干部选出来,将滥竽充数者拒之门外,确保考出真水平。其次要在优中选育,综合优秀者的整体素质,确定优秀者的培养方向,让优秀者能够被进一步的跟踪考察、培养,提升综合能力,改变以往“一奖了之”的情况。
要树立导向,从“优中选用”。落实“优者奖”要求,“奖”是导向,“用”才是关键,要避免“一奖了之”,就应该把“优者奖”和“能上能下”紧密结合起来,除了在物质上要对“优者”给予奖励、落实好各项待遇外,更要用好用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等规章制度,突出政治激励,在交流学习、评优评先、提拔晋级等方面体现“优者”优先,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局面,让有为者有位。
要奖罚分明,从“优中看劣”。实践证明,及时对那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干部打板子、扣票子、摘帽子往往能够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效果。要建立健全“优奖劣汰”的考核评价机制,结合实际,推动形成“优者上、劣者汰”的良好氛围,真正使协力争先、苦干实干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让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受到警醒和惩戒。同时,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纠错纠错机制,更好地为敢于先行先试的干部保驾护航,让他们放心干、放手搏。
“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让“优者奖”与“能者上”紧密结合,形成互补互动,不仅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动力源”,也是树立选人用人的“风向标”,更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压舱石”。(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委组织部 储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