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已成为广大群众网民最喜爱的视频内容形态之一。然而短视频制作门槛低、参与性强、传播快,是农村群众了解外界世界的重要渠道,但存在政策类谣言横行扰乱基层治理现象。在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大背景下,只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借助大数据智能化等信息技术力量,补齐网络短视频监管短板,形成多元共治效应,才能从根源上治理政策类谣言横行扰乱基层治理现象。
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依法实施网络治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新论断。通过立、改、废、释并举,逐渐完善网络短视频领域相关法律制度,提高治理网络短视频的法治化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完善依法监管措施,化解网络风险。只有坚持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加快出台个人信息保、网络信息服务管理等相关的规章和行业规范的管理方面的立法,进一步细化网络短视频相关治理制度。从法律法规层面明确网络视听节目先审后播的内容、标准、程序、效力和责任,过滤不良信息。根据短视频监管主体不同特征和监管实践中凸显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认定、处罚标准,细化主体,加大立法司法解释力度,及时废止滞后法律规范。承认行业规范的授权法地位,发挥行业准则、职业道德、信息传播伦理的调控作用,推进短视频精细化治理。
优化政府监管,塑造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一是强化技术手段在政府监管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短视频治理的智能化水平,强化正向议题设置和正能量内容储备,搭建治理平台。对网络谣言采用“联动发现、联动处置、联动辟谣”工作模式,在第一时间发布官方权威信息,让谣言止于“知”者,通过数据整合进行风险综合分析评估,及时向公众推送相关正能量信息,提高公众甄别辨识谣言的能力。二是深化网络短视频监管体制改革,严查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探索网络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设置的有效形式,完善前、中和后的监管体制。将短视频事前专项整治纳入网络短视频平台市场准入条件。在事中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采取过滤、限制、阻截、删除等手段对不良信息进行及时纠错惩处。事后以“零容忍态度”重罚威慑不良低俗以及违法违规内容上传者,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快从重顶格做出限期整改、关闭平台、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三是是抢占舆论高地。鼓励和引导主流新闻媒体和党政机关团体等机构入驻主要网络短视频平台开办账号,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有趣的方式,普及法律政策,传递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扶植和培育网络短视频优质内容,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推动网络短视频从“流量为王”向“内容为王” 转变。只有正真回归内容、回归原创、回归真实、回归德性,才能真正发挥短视频等数字文化产品的在治理政策类谣言横行扰乱基层治理现象工作中的正面效应。
加强市场主体自律,提升中国特色媒体文化。治理网络短视频发展乱象,还需要搭建平台运营者、内容生产者、传播者、消费者、广告商等经营者、权益相关者等联合规制矩阵,形成多元主体治理格局。建立健全和完善实名认证制度与黑名单制度,借鉴国外网络媒体管理经验,对违规者全部短视频平台实施无限期封禁。实施AI初审、人工复核、总编辑负责的三审三查审核制度,提高内容审核的效率和精确性,进而真正做到“平台审核预防,政府监管处罚”,在治理中展现中国特色,在中国特色中提升市场主体自律。
推进社会治理,形成和谐共生的新媒体关系。一是是发挥行业组织的自治效能,行业组织通过制定规范、自我约束、相互监督,反映行业诉求,引导行业行为,维护行业共同利益。发挥专业委员会在引导、组织、规范、协调、惩戒中的作用。鼓励成立针对短视频的新行业协会或联盟,完善自治规范,进行联合规制,优化短视频传播环境;二是提高公民媒介素养。短视频用户的素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短视频产业的发展走势。治理网络短视频乱象离不开人,尤其是一大批具有良好的媒介素养、信息素养、道德素养和理性认知的公民,这就需要对公众展开普法教育与责任意识教育,培育正确的、理性的、积极的价值观念。新闻媒体在坚守社会伦理底线,履行舆论监督职能的同时,更是要强化引导主流价值观,重视与公众沟通,形成和谐共生的新媒体关系。(余雯 云南省文山州麻栗坡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