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文件指出要以责任落实推动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各地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党建引领、构筑责任框架、严格考核监督,让乡村振兴在中国的土壤上硕果满枝,让乡村振兴真正惠及人民。
强化党建引领,确保乡村振兴扎根强健。农村工作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发展,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乡村振兴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需要不断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省、市、县、乡、村各级党委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持续开展乡村振兴重要专题学习、着手乡村振兴重大问题解决、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建设。压实“党建+政策”工作,针对农村工作中各项薄弱环节和各地区实际情况,做到顶端设计、多方发力;压实“党建+基层”工作,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组织动员农民群众共同参与乡村振兴;压实“党建+人才”工作,提升乡村振兴各领域优秀专业人才的规模和素质,让人才为乡村发展引来一泉活水,不断推动乡村高质量振兴。
构筑责任框架,确保乡村振兴枝繁叶茂。各地农村资源禀赋、发展阶段和工作基础不尽相同,需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必须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提出,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负总责、市级党委和政府负责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县级党委和政府是乡村振兴“一线指挥部”、乡镇党委和政府抓好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落地和重点任务落实、村党组织统一领导村级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同时,划定省、市、县、乡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村党组织书记为本地区乡村振兴责任主体,部署和规定相应的履职责任。乡村振兴责任制分区分类明确职责重点,形成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村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有助于责任层层压紧落实。
严格考核监督,确保乡村振兴开花结果。把考核监督机制融入到责任落实考评工作中,建立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和乡村振兴工作报告制度,透明化工作实绩,筑牢乡村振兴工作坚实基础;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督查和乡村振兴监测评估,可视化工作质量,打造乡村振兴工作科学铭牌;强化乡村振兴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化工作态度,打造乡村振兴工作强力引擎。切实发挥考核监督机制的“指挥棒”作用,坚持对乡村振兴开展调研指导、坚持对典型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坚持对违纪违规问题纠正处理、坚持对工作不力常态约谈整改、坚持对优异成效进行表彰激励,为乡村振兴工作的加强和改进提供了遵循,力促工作落实到位。(安徽省桐城市吕亭镇人民政府 金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