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目的是建立公平合理的公务员体制,拓宽公务员晋升通道,有助于完善激励保障制度、能上能下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晋升后的后续管理、考核做得不够,这就让有的公务员产生了晋级后就像进了“保险箱”一样的想法,过去,这一机制之所以难以推进,不仅仅是考虑到“面子”问题,还存在人事管理的内在规律性矛盾。
破解公务员职级晋升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一是要完善公务员管理考核机制,实行严格的考核。要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职级既能上也能下,把“不按时上班、以各种事由经常请假、不服从工作安排 、上班经常迟到和早退、工作作风不扎实”等负面情形列入不得晋升的前置条件,为晋升划出红线,对晋升后干劲不减、实绩突出、符合晋升条件的干部继续晋升,把晋升后吃老本、不思进取、作风漂浮、混日子的干部降低职级使用,实行职级晋升能上能下。二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管理。重点对公务员八小时内、八小时外的纪律作风、生活作风进行监督,不存在纪律问题、作风问题的公务员符合条件的继续晋升。对于存在纪律问题、作风问题的公务员,要视情形而定,对于问题严重的要坚决降低职级使用,以儆效尤。三是要突出实绩管理。要把工作干得好不好、有没有工作实绩作为确定晋升人选的重要标准,旗帜鲜明树立正确导向,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平衡照顾。对于工作干得好的符合条件的晋升,对于工作拖、懒、散,影响工作进度的可采取降低职级的方式使用,进一步激发公务员队伍干事的热情。(云南省文山州马关县委组织部 王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