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宪法自1982年公布施行,距今已满40周年。“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在这40年间,宪法先后经历五次修改,修改后的宪法也更加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12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署名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为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指明了路径。作为青年干部,我们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为契机,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内涵,不断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宪法意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中,宪法第一章的总纲第一条中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一举措体现了党的领导的根本性、全面性和时代性。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在百年奋斗中积累总结的一条宝贵历史经验。从国家角度看,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认识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我们要做到,始终坚持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我国宪法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做好宣传工作,弘扬宪法精神。“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这正是宣传宪法的意义所在。作为青年干部,我们当做好新时代“方向标”,自觉成为宪法宣传员,推动宪法精神“飞入寻常百姓家”。一方面,要让宪法宣传形式“接地气”,“拿来主义”往往会导致水土不服,需要根据地域、受众、宣传条件的不同,对宣传形式进行调整,结合地方特色、受众喜好,在有限的条件下得到最好的宣传效果。另一方面,要让宣传内容“聚人气”,为了吸引群众,宣传内容更多挑选人民群众关心的部分。同时,为了保持群众的新鲜感,就要及时把新内容、新理论作为宣传亮点。
树立法治观念,推动宪法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我们要起到带头尊法、守法、用法的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依法行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 ,对法常怀“敬畏之心”。始终把法制、纪律挺在前面,不为不法之事、不取不义之财、不沾不良习气,保持警醒,不乱“闯红灯”、不触碰“高压线”。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面对一切违法乱纪行为要敢于“亮剑”,努力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用“法纪”写好“政绩”。(安徽省潜山市源潭镇选调生 余雅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