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方对法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错误的将依法治理当成一项“软任务”来看待,没有促进法治的紧迫感和主动性,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不紧扣现象偶见发生。同时,在组织推广中仍存在“松软”的现象。一些地方,促进法治的实施方面缺乏动力和创新,机构不规范、人身和财产保护不足。仅仅停留在会议部署,表达意见,缺乏实际措施。
一是要创新工作务实效,解决基层治理问题。完善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明确责任,畅通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推进基层治理实现科学化、规划化和精细化;以基层法治为基础,培育基层社会法治的土壤,法治建设,是建立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的,要以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为基础,强化宣传,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要以人为本,做到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强化基层群总自治的根基作用;要加大纠纷调解,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科学有效的从源头上、根本上解决各类矛盾和纠纷。
二是要转变方式,完善基层治理结构。长期以来,基层治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治理总体成本相对较高。我们要适应新形势,及时转变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完善基层社会治理结构,将基层治理逐渐纳入服务体系,实现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同步,不断增强群总获得感,改善民生,实现良性互动。
三是要不断提升服务水平,逐渐转变职能。在基层治理过程中,我们要创新服务模式,逐渐转变职能,基层政府必须从控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要提高服务效率,整合服务资源,充分利用互联网、多媒体等现代技术提升基层治理效率。(杨学慧 贵州省镇远县涌溪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