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第四条明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下的问题,并且对“下”的情形进行调整,这是自2015年《规定》试行版出台以来,时隔7年中央再次进行完善,一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改革正纵深推进,这就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真正畅通“上下”渠道,让干部“上”有底气,“下”能服气。
树立考评高标准,确保“上”有底气。2015年,党中央从我们党的自身建设发展所需出发,出台规定,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工作实绩是考评的“度量衡”,平日里工作是否积极主动、工作完成了多少、完成得好不好,有哪些亮点、出了哪些成绩、群众是否满意、有哪些不足,在面对突击性加班、工作量加责加量时是不是想着“躺平”,在参与重要事件、重大突发事件是不是蜻蜓点水、走马观花。这些如果只听干部“一面之词”,考评工作也会是“瞎子摸象”,所以考评要深入工作一线看看实况、深入群众身边听听真话、深入项目现场验验成效,开展实地调查研究。健全完善务实有效的考评制度,扩大考评范围,量化实绩考核标准,与干部群众和上级领导深入交流座谈,了解真实情况,多方面听取意见建议,多角度进行评价,听真话察实情,全面掌握干部的真实情况。
完善考评公信力,确保“下”能服气。《规定》对领导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从原来的10条修订为15条。从新增加的条款以及对原条款的修订看,内容更加广泛、全面、细致地明确了“下”的具体标准。对此,各级组织部门也应随之建立起更加科学精准、可操作的干部考评体系,切不可只抓“节点”,而忽略日常动态的基础作用,忽视平时考评的重要作用,“一锤定音”的做法难以考细致、考全面,久而久之必将消解考评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干部的考评要从常时入手、从小处着手,远离“片面总结”“单一模板”等“一刀切”式评定,把考评标准具象为好理解、易操作、可衡量的综合分析研判。要考在日常、核在经常,察德辨才、精准打分,既看业绩也看过程,既听所言也观其行,既察思想也辨情怀,看实地辨材料真伪,看实绩察工作实情,以一贯的表现、鲜活的事例来掌握干部的真实表现,真正把功夫下在平时。
注重考评“下半场”,促团结奋进。没有优胜劣汰的机制保障,干部队伍必然缺少活力,但考评不是最终目的,推动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奖惩制度是为了激励引导广大干部迸发拼劲闯劲干劲。对调整下来的干部,不能直接“打入冷宫”,而是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将其调整到合适的岗位上,放在更有益于成长的平台上,做到以考促改,把考核中存在问题逐一整改落实,从而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激励更多干部迎接新挑战、破解新难题,在新征程上扬帆起航!(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元坑镇人民政府 邵逸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