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实际工作中,部分基层组织不同程度存在创建工作是阶段性工作的错误认识,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推动创建工作有差距,务必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韧劲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
第一,要深入学习领悟新的测评指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地、州、盟)、县(市、区、旗)测评指标》是是衡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效的标尺,是创建工作新的“指挥棒”。要加强宣传培训,深刻领会新内涵、新要求,准确把握新导向、新目标,顺应新形势、新变化,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评价标准,贯穿创建全过程各方面。
第二,要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要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创建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理念,围绕“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保障,紧盯“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决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五大任务,扎实推进创建工作,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抓手和平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委统战部 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