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惩治,治是根本,惩是为了治。要通过加强纪律建设和纪检工作,管住纪律、看住权力,使干部向高标准努力,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这才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惩前”是为了“毖后”,“治病”是为了“救人”,这是我们党正确对待和处理犯错误同志的科学态度和有效方法。
受处理处分的干部就好比经历手术的病患,组织用纪律手段为其开刀祛除病灶,其术后的快速康复也离不开组织的帮助和关心。要对“生病”干部开好“治病救人”的后半篇药方,用好“背对背、面对面、点对点”的复诊良方,为其把准脉、解心结、鼓干劲,及时递上精神“拐杖”,助力“跌倒”干部重新“站起来”。
“背对背”把脉问诊,重在“把准脉”。对问题干部的回访复诊,把准脉象是关键。回访复诊工作要防止先入为主的首因效应,避免带着“问题标签”对干部进行回访。在回访复诊前,要采取背对背、不见面的方式,全面梳理干部的成长档案,认真查阅问题病历,用心审阅个人思想汇报,适时掌握当前现实表现,借助相关资料沉浸式研究、客观分析、科学评价,尽量减少人为夸大其词或者词不达意的干扰。要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量身定制“一人一案”的回访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回访教育的方式方法,制定不同对象的谈话提纲,精准施治、对症下药,把好回访复诊的首脉,为面对面的回访教育奠定基础。
“面对面”现场出诊,重在“解心结”。受处理处分干部一般不会在短时间内卸下思想包袱,在处分期内及时对其进行面对面的交谈,能有效防止因思想压力大而产生“脚踩西瓜皮”“躺平”“摆烂”等消极思想。一次高效的面谈须把握好时间、谈话人、面谈对象三个方面。面谈时间要因人而异、因案而异找准关键期,不宜过早或过晚,过早会打乱当事人对过错自我消化、自我革命的节奏,过晚不易激发干事创业的信心和热情。由谁去谈,找谁谈也是影响面谈效果的因素,要根据被谈对象的具体情况,安排相应级别、类型的同志负责对其谈心谈话,找准与当事人共事密切的谈话对象,全面谈、客观谈,从侧面真实掌握情况;与当事人的谈心谈话把好“火候”,敞开谈、谈透彻,从正面直接把思想谈开、把心结打开,帮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点对点”跟踪复诊,重在“鼓干劲”。一处了之、不闻不问,甚至一个处分定终身,是不可持续的干部管理生态。受处理处分干部都是曾经在一定岗位上有过成绩的同志,要带着发展的眼光看干部。处分期间及一定周期内,要加强过程跟踪,既能有效防止“带病提拔”,又可防止“一病不起”,这既是对组织负责,惩前毖后的初衷;也是对干部负责,治病救人的归宿。要在过程跟进中,加以正确思想引导,避免灵魂就会再次“失重”,思想就会再次“跑偏”,行为就会再次“越轨”;要通过悉心教育帮助,让暂时“掉队”、一时“迷途”回归队伍,踏上正途,为事业所用。通过背对背、面对面的问诊之后,精准锁定其思想动态、履职情况,采取分类分层、专人专线的点对点跟踪管理模式,不断提高过程管理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激发他们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内生动力,推动“有错干部”到“有为干部”。(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委组织部 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