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治 > 廉政建设 > 正文

读懂吃透《规定》,化为行动自觉

2022-08-29 16:03:17 | 来源: 中廉在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有关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严肃纪律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规定》贯彻落实。

学深悟透规定,明确主体范围。领导干部要深刻学习领会,吃透吃准《规定》的具体内容,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规定》明确,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厅局级及相当职务层次以上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情形,主要是投资开办企业、担任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等高级职务、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及从业、从事有偿社会中介和法律服务等行为。《规定》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别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分别提出了禁业要求,领导干部职务层次越高要求越严,综合部门严于其他部门。

如实报告说明,保持心中敬畏。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党纪党规对领导干部的明确要求,也是领导干部应有的规矩意识和思想自觉。在为政时,要一切在阳光中操作,在监督中约束,在制度笼子里运行,保持对党对人民的敬畏心,审慎使用权力,就一定会如实地、正确地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做到一项都不能漏,一项都不能少。《规定》要求,领导干部每年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应当如实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年度集中报告后新产生的经商办企业情况要及时报告。只有敞开心扉,如实填写,不漏报、不瞒报、不谎报,做到阳光面对,才会做到安心做事,放心从政,真心为民。

自觉接受监督,引领良好家风。对领导干部而言,家风不是个人小事、家庭私事,而是领导干部作风的重要表现。《规定》要求,对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禁业规定的行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对管理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问责。领导干部要带头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如实填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引领良好家风建设,管好家属子女。要在为谁执政、为谁用权、为谁谋利这个根本问题上有清醒认识,筑牢廉洁齐家的“防火墙”,干干净净做事。(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委组织部 闫雨诗)

责任编辑:李巧珊
手机版
相关阅读
点击排行
编辑推荐
精彩图文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法律顾问 | 人员查询 | 手机版
本站所刊登的视频﹑信息和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廉在线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值班电话: 13031055678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19041149号-1
经营许可证:京B2-2019256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041
出版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零字第朝200078 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编号:(京)字第16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