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中秋佳节赋予了我们对团圆最浓郁的期待。沐浴在皎洁月光下,一家人围桌而坐,沉浸于清风揽明月、花好月儿圆的美景之中,并祈愿以明月为“媒”,述说对故乡的依恋、对美好的向往、对幸福的追求。
然而,当时间悄悄地斑驳了儿时的记忆,当责任渐渐地印刻了奋进的足迹,我越来越明晰的认识到中秋佳节谓之圆满,更在一个“清”字。
节日期间往往是“四风”问题的“拥堵点”。一盒月饼、一提茶叶、一次饭局,看似简单的“人情往来”,却很可能是触碰纪律底线的“微小起点”。
还记得前些年,每每临近中秋,月饼市场异常火爆,各种高档豪华月饼层出不穷。谁都清楚,几百上千元乃至几千元、上万元一盒的月饼并不是平民百姓所能消费、有必要消费的,“醉翁之意不在饼”,小小月饼成为一些别有用心者攻城掠地的“手榴弹”“炸药包”,成为实实在在的腐败道具。党的十八大后,中央从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破题开局,发出了“月饼禁令”,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件小事一件小事抓,一个环节扣着一个环节抓,着力整治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通过“小切口”推动了“大变局”。现在,月饼作为寄予思念与亲情的文化价值正在回归,风清气正过廉节已成为共识。
古人云:“凡善怕者,心身有所正,言有所规,纠有所止,偶有逾矩,安不出大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正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事实,牢记“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古训,读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威慑力,汲取违纪违规案例的教训,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重视私底下、细微处、无人时,严守廉洁过节的底线,切忌心存侥幸、妄自尊大。在购买、发放、接受月饼等节礼上耍小聪明、搞变通,终将在小小月饼上栽大跟头,得不偿失,悔之晚矣。
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纠治“四风”必须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不容有丝毫懈怠。只有广大党员干部强化自律,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守,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才能“积小胜为大胜”“积跬步至千里”,才能以怡然的心绪共赏一轮明月,以坦荡的胸襟盈满两袖清风。(杨艳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