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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减负不减质 激励干部敢作为

2020-01-30 13:12:59 | 来源: 中廉在线

君子检身,常若有过。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要求,积极响应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时代要求,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日前,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出台了关于《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该办法以强化监督、精准执纪、大胆容错、完善机制等五个方面,充分推动、支持、保护、激励、保障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让党员干部同党中央要求“对标”,拿党章党规“扫描”,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透视”。是指导纪检监察工作推动党员干部不断叩问初心、守护初心,不断坚守使命、担当使命,的重要指导方法。

为积极响应 2019年3月,中办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明确提出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树起为基层减负、为实干撑腰的鲜明导向。呼和浩特市纪委监委在《实施办法》中将推动为基层减负作为重要的实现目标。为基层减负,在繁文缛节上做“减法”,在勤廉作风上做“加法”,激发基层干部担当有为,减去的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加大的是精文减会、督查考核,少走繁冗复杂的工作程序,精简办公,提高质量效率,深入查摆和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痼疾,特别是减负“走过场”“务虚功”“甩包袱”等问题,让广大基层干部从过多负担、过度问责中彻底解放出来。切实执行“四不两直”方式开展调查研究,将实干、实绩、实效思想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微观基础。

界定容错机制,保护担当作为。《实施办法》让基层减负,一方面是督促各级党组织实打实为基层松绑减负,让干部把更多经历投入抓好工作落实、推动事业发展中,其更深的意义在于让党员干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鼓励干部多为百姓着想,多为基层建设着想,切实保护为百姓和国家发展谋实事的干部。减少“没事老开会”、“坐在办公室里‘想种田’”的现象,而是鼓励干部下沉到基层,和群众面对面“俯首田间地头搞播种”,给予干部适当发挥空间,针对问题性质找到合理的划分,既不让干部在为民工作中束手束脚,激励干部的工作热情,又能帮助我党培养优秀的干部人才,既保持制度的长效机制,又保护选用人才的生命活力。减负基层,看中‘业绩’而非程序。

“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容错机制不是干部的保护伞,纪检监察工作更重要的是时刻警醒党员干部牢记坚持不懈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坚决清除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消极因素,抓好带头人,以上率下,自上而下的形成示范作用,分化管理,优化组织架构。利用好大齿轮带动好小齿轮,推进政治制度建设良好发展。(土左旗委巡察办 王璐)

责任编辑:王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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