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委部署,十三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6月26日至28日,6个巡察组分别向本轮巡察的15个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一对一”反馈。根据巡察工作安排,市纪委监委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本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有关精神,各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近年来,被巡察党组织能够认真履行职能责任,在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解决民生实事方面取得新的成效。
反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有的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要求还有差距,落实“五大任务”、建设“五宜城市”发挥职能作用不充分;有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扎实,“慢粗虚”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干部队伍建设还有短板,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有的党组织建设还有不足,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有的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重难点问题整改还需加力。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和要求,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把巡察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要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对照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从严从实从快抓好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增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