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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三不腐”内在联系,增强治理腐败效能

2023-11-07 10:14:09 | 来源: 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市场监管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规划》贯彻落实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方针,对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腐败作出部署,着力增强腐败治理效能、推进腐败问题的系统治理。“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强调,也为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指明了方向。将一体推进“三不腐”落到实处,就要深刻把握其内在联系,协调贯通、同向发力,才能切实增强治理腐败效能。

发挥“不敢腐”的震慑,为“不能”“不想”夯实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惩治腐败这一手必须紧抓不放、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不敢腐就是要加大惩治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始终坚持高压态势,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正是因为惩处的威慑力,制度才会有人敬畏,教育才能使人信服”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查办中必须要坚持严的基调,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将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彰显。打造好“不敢”的政治生态环境,“不能”的制度才能有效管用,才能实现从“不敢”跨越到“不想”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

建立“不能腐”的约束,为“不敢”“不想”筑牢防护。不能腐突出的则是制度、监督、约束。“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关键、是一切行为的根本遵循,扎牢不能腐的笼子,首先要建好制度的笼子。同时,制度的执行离不开监督制约体系的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作为行使监督制约权力的中坚力量,被赋予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必须坚持监督办案与完善制度同步进行,在落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的行动中不断健全体制机制,明确“不能”的限制,结合“不敢”的震慑,让腐败无机可乘。所以,加强监督制约、扎紧制度笼子,为不敢腐、不想腐筑牢“防护栏”,以此约束妄图腐败者的行为,才能促进制度约束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强化“不想腐”的自觉,为“不能”“不敢”巩固成效。“不敢腐”的威慑和“不能腐”的约束为“不想腐”打下基础,反之,有不想腐的觉悟才能促进不敢与不能的升华。所谓“思想是行动之基”,发挥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首先要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要持续强化党规党纪的学习,提升思想觉悟,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纽带作用,把开展警示教育作为贯通连接“三不腐”的重要手段,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持续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涵养“不想腐”的自觉。同时,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氛围,潜移默化提高党员干部素养,实现以高度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巩固“不敢”、“不能”的成效,增强治理腐败效能。(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市场监管局 王孟燚)

责任编辑: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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